(一)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房地产市场、住房保障、房屋租赁管理和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本市住房发展规划;根据市住房发展规划及相关市级规划、本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区域住房建设、住房保障等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研究拟订实施相关政策;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及相关工作。
(二)负责本区域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执行,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预判预报、市场监管等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销售备案、存量房转让合同网签备案等房地产业交易相关主体及行为管理;负责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以及房地产开发、经纪等的行政管理。
(三)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区住房保障政策、组织协调区相关部门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筹措、房源管理、分配供应、使用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住房保障申请准入和复核退出、公有住房出售、公有住房租金调整等工作;参与制定区保障房相关价格或租金标准。
(四)负责本区域房屋租赁管理,落实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工作,培育市场主体,推进代理经租业务,加强租赁服务,完善行业规范,强化监督管理,实施住房租赁企业备案,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开展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负责本区住房租赁市场监测分析;组织编制区域租赁住房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本区域租赁住房新建、改建、转化等房源建设筹措协调工作。
(五)负责本区各类房屋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推进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内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推进本区物业服务市场发展;负责本区商品房专项维修资金和住宅物业保修金归集、日常使用的指导与监督。
(六)负责本区各类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做好本区内老旧住房巡查排查和隐患处置工作;组织编制本区旧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农民向城镇集中居住、旧住房修缮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负责本区住宅修缮工程的行政监管,指导本区各类房屋的修缮改造工作,会同区相关部门推进城市更新和既有房屋的功能完善;牵头负责区内优秀历史保护建筑的日常保护管理;参与历史风貌区建设项目的管理。
(七)负责本区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行业规范;受区政府委托,核发房屋征收决定,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协调推进国有土地上企事业单位征收补偿工作;负责本区房屋征收事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房屋征收违规行为的记录和处理工作;负责已核发拆迁许可证项目组织协调推进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域国有土地上公益性项目房屋协议动迁的行业指导和管理。
(八)负责组织编制本区域住房配套设施建设等专业规划,参与住房建设基地详细规划方案的审核、扩初设计的审批,以及土地招拍挂文件中相关建设指标的确定,对土地供应、规划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等提出意见;负责本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并按批准的年度计划使用和管理;负责本区新建住房交付使用的行政审批管理,组织协调住房配套设施的建设管理。
(九)负责落实私房政策;按照政策,做好私房历史遗留问题的接待、解释及处置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宗教房产代经管理等相关工作,
(十)负责对街镇房屋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协调,在街镇落实房屋管理各项工作;加强住房保障、房屋租赁管理、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代理经租、物业管理等基层服务和管理,协助做好矛盾纠纷调处、综合执法等工作;协助街镇开展房屋法规政策业务培训。
(十一)指导监督区属房管集团房屋管理公共服务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协同区政府国资部门、按照功能性、公共性、专业性的要求,加强对区属房管集团的专业服务和监督考核。
(十二)负责本区域房屋产权管理、楼盘表和房屋面积管理、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管理等工作,维护楼盘表及房屋面积数据库。
(十三)负责本区房地产市场、住房保障、步屋租赁和房屋管理综合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分析;负责做好房屋管理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行业科技和教育培训工作。
(十四)负责有关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信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更新日期:2024年12月31日
办公室(信访办):负责文电、会务、档案、信息、安全、保密、后勤等工作;负责信访及“两会”意见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党务、纪检、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工作;协调有关法治、“放管服”改革、政务公开等工作落实;协调诉讼复议等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联系电话: 021-59530167
计划财务科:负责年度财务预算编制和会计核算及各项资金的统收、统支;负责机关财务工作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住宅维修基金等各类资金的管理、统计;负责财经审计,指导、监督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021-59531670
住房保障管理科: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区住房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国家、本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决定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区住房保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保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共有产权房、公共租赁房、廉租房房源供应的行政管理;负责商品房开发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的管理;按国家规定落实私房政策,承办相关落政用房手续;负责定期向区政府和市房管局提供发展动态和信息;负责住宅产业现代化推进工作,承担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审批;参与公有住房的出售、租金调整、权属变更等管理工作。联系电话:021-59531526
住房建设管理科(安全监督管理科):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住宅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开竣工计划和住宅配套项目计划;负责推进旧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和推进农民向城镇集中居住工作;负责征收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参与房地产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核、初步设计审查和土地招拍挂意见征询;负责住宅新开工项目登记备案工作和住宅建设统计以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负责本区旧住房综合改造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各类房屋相关安全监督管理和隐患处置工作;负责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城镇相关房屋的修缮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项目公益性设施的认定工作。联系电话:021-59906239
市场权籍管理科:负责制定区域内有关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负责规范房地产经纪企业(中介)行为;负责代理经租市场房源的统一管理,发展本区城镇房屋租赁市场;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销售备案的审批管理;负责本区房屋的权籍管理工作,依法核实和确定房屋权属;负责房地产市场信息与统计工作。联系电话:021-59534575
房屋征收管理科:负责本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初核房屋征收决定,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本区征收安置房屋分配及相关使用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区房屋征收事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区房屋拆除工作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联系电话:021-59528217
物业管理科:负责宣传、贯彻物业管理及房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物业企业招投标、物业管理区域和物业用房核定、业主共有房地产认定、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等行政管理;负责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指导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有关工作;协调推进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联系电话:021-59533094
上海市嘉定区住宅发展中心:加强本区新建商品住宅建设管理和加快推进本区住房保障工作;商品住宅建设管理,配套费征收与管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动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住房保障管理。联系电话:021-59523978
上海市嘉定区房产交易管理事务中心:负责新建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审核及网签备案,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及变更、撤销等进行管理;负责存量房转让合同审核及网签管理;负责房源核验、合同网签备案服务;负责购房人资格审查、住房租赁服务和管理;负责本区房屋权属调查成果管理等。联系电话:021-59906029
上海市嘉定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私房落政等相关政策。负责实施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及实物配租等工作。负责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申请审核、轮候供应及房源筹措等工作。负责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保障性住房配建房源建设管理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联系电话:021-59526895
上海市嘉定区住宅修缮工程管理事务中心:制定本区住宅修缮工程监督管理的各项具体措施。受理工程报建、合同备案、开工审核、竣工备案等网上申报环节的核对、处理工作。监管住宅修缮工程招投标、施工推进等各环节工作。做好相关教育、宣传、业务指导工作。联系电话:021-59907319
上海市嘉定区物业管理事务中心:监督指导物业呼叫平台、街镇房管所业务工作;负责物业应急抢修指挥处置工作;落实市对应授权的公房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宅物业保修金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联系电话:021-59926102
更新日期:2024年12月31日
党组书记、局长:陈刚
全面主持局党政工作。主管党建和行政事务、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资金管理、大居建设等工作。
分 管:办公室(信访办)、计划财务科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潘红芳
负责党群工作;组织人事、老干部、统战;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交易、房地产市场租赁等工作。
分 管:组织人事科、市场权籍管理科、区房产交易管理事务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周 峰
负责宣传、意识形态、新闻舆情、双拥;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财务管理等工作。
分 管:住房保障管理科、房屋征收管理科、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协 管:计划财务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晓松
负责纪检监察、文明创建;办公室(信访);法治工作;政务公开;“放管服”工作;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物业行业监督管理、物业呼叫平台管理等工作。
分 管:物业管理科、区物业管理事务中心
协 管:办公室(信访办)
党组成员、副局长:韩建荣
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女;住房建设管理、住房安全监督管理、住宅发展、住宅修缮、大居建设等工作。
分 管:住房建设管理科(安全监督管理科)、区住宅发展中心、区大居推进办、区住宅修缮工程管理事务中心
更新日期:2024年12月31日
地址:嘉定区金沙路68号
邮编:201800
联系电话:021-59530167 传真:021-59531631
工作时间:上午8:30—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除外)
更新日期: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