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如何申请旧住房综合改造?

发布时间:2016-11-29 点击数:

计划实施住宅修缮工程的项目,由业主(指房屋所有权人或经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可委托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向区房管局申请备案。区房管局受理备案申请后,根据房屋现状、修缮内容、居民意愿、资金筹措等情况,会同区有关部门审核后确定。享受市财力补贴的住宅修缮工程项目,由区房管局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立项;享受区级财力补贴的住宅修缮工程项目,由区房管局立项,汇总后报市住建委;其他住宅修缮工程项目,由区房管局出具备案证明,汇总后报市住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