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准入资格申请材料“两个免于提交”是什么内容?
发布时间:2020-08-12
点击数:次
问:公租房准入资格申请材料“两个免于提交”是什么内容?
答:
(一)申请对象的以下个人材料,通过市相关部门管理信息共享、数据核验方式采集,本人免于提交:
1、本市社保缴费证明
2、本市不动产权证、租用公房凭证
(二)申请对象的以下个人证照,在各区公租房受理窗口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随申办市民云“APP上的电子身份证进行授权后,通过市大数据中心电子证照库采集,本人免于提交:
1、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
2、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户口簿、个人户口卡、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需本人在“随申办市民芸”APP上提前申请开具)
3、上海市居住证
4、本市民政部门核发的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