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应如何使用?

发布时间:2021-01-08 点击数: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购房人和同住人应当按照房屋管理有关规定和供后房屋使用管理协议的约定使用房屋,并且在取得完全产权前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转让、赠与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二)擅自出租、出借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三)设定除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贷款担保以外的抵押权;

(四)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