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赁企业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24-01-24 点击数:

在本市从事住房租赁经营活动的住房租赁企业(含分公司、个体工商户,下同),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经批准增加“住房租赁”经营范围之日起 30 日内,向登记注册所在地的区房屋管理部门备案。备案时,提交下列材料: 

1、上海市住房租赁企业备案申请表(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职材料(复印件); 

4、固定经营场所的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的登记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