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房产面积测绘成果产生争议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4-10-14 点击数:

 

一、根据《上海市房产面积测绘成果争议处理办法》,下列当事人可以申请复核或者鉴定:

(一)房产面积预测和实测的委托人;

(二)尚未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的商品房预购人;

(三)尚未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的新建商品房买受人;

(四)专家委员会认为可以受理的其他有关当事人。

二、对房产面积测绘成果有争议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出具房产面积测绘成果的房屋调查机构申请复核,也可以向上海市房屋调查专家委员会申请房产面积测绘成果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