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换发《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发布时间:2020-09-30 点击数:

答:《关于开展租用公房凭证换发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一)(沪房地资【2008】547号)第二条规定,《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的换发流程:公房承租人将蓝卡和公房承租人的身份证件递交至所属物业服务企业的一门式受理窗口,物业服务企业受理后应出具收证收据。公房承租人从递交证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后,凭公房承租人身份证件和收证收据到原受理窗口,领取红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