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7-00070 | 发布机构: | 区房管局 |
发文日期: | 2017年12月25日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告 |
关键词: |
上海市嘉定区云翔拓展大居13A-02A地块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项目建设主体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上海市嘉定区云翔拓展大居13A-02A地块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项目建设主体招标 | ||||
项目地址 | 东至乐惠路、南至嘉美路、西至胜辛南路、北至嘉吉路 | ||||
投资计划(万元) | 79219(不含市政公建配套费及BIM技术费用) | ||||
土地面积(M2) | 32677 | ||||
招标单位 | 上海市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
招标代理单位 | 上海嘉定招投标工程审价咨询有限公司 | ||||
申请人资格要求 | 1、在境内已进行工商登记,领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的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均可参加; 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竞投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禁止参与投标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二年以上; (4)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报名需携带资料 | (1)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地产开发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4)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证明材料: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
联系人 | 张建青 | 联系电话 | 59539568-829 | ||
报名时间 | 2017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 招标单位经办人签字 | |||
报名地址 | 嘉定区仓场路3335号一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