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9-00028 | 发布机构: | 区房管局 |
生效日期: | 2019年01月22日 | 文 号: | 嘉房管〔2019〕16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嘉房管〔2019〕16号区房管局关于开展诚信宣传活动周的实施方案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工作城市的相关部署,根据《2019年嘉定区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任务分工表》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诚信宣传周活动,特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建设社会信用体系 营造诚信发展环境
二、活动对象
局全体干部职工
三、活动目的
普及诚信文化、诚信知识,传播现代诚信理念和意识;积极倡导诚实守信的价值准则,大力弘扬重信践诺的美德,引导社会公众牢固树立“个人无信不立、企业无信不兴、政府无信不威、国家无信不强”的观念;大力推进社会诚信、政务诚信,积极营造“诚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的社会风尚,为我区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四、活动内容
(一)专题学习。通过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各科室集中学习及网络自行学习的方式学习诚信知识,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7次学习时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98号)及《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等规定。
鼓励全局人员关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上海)“http://www.shcredit.gov.cn/cxw/index.html及“信用中国(上海嘉定)”http://credit.jiading.gov.cn/等网站,持续学习信用管理方面的知识,增强诚实守信的意识,形成人人讲诚信,人人守诚信的氛围。
(二)信用承诺。为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引导企业诚信经营,要求各科室部门推行信用承诺制度。信用承诺的对象是各科室部门监管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建设施工企业等。
(三)公开宣传。一是梳理一批信用建设的政策文件,在局网站上发布;二是各科室单位对监管事项和监管单位开展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建设施工企业等专项诚信宣传。
(四)聚焦重点。对房地产经纪企业及保障性住房申请、居住人员进行重点宣传教育,树立“诚信经营光荣、欺诈失信可耻”的观念。
(五)政务诚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76号),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是坚持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对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三是坚持失信惩戒。将公务员的信用纳入 “嘉定区信用平台” ,发现失信行为及时报送并加以惩处。
五、活动阶段及要求
(一)活动阶段
2月15日前,确定具体活动计划、时间。
2月20日至3月15日,落实活动方案的各项内容。
3月18日至3月31日,总结活动情况报区发改委。
(二)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人人参与。诚信宣传活动是我区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每一名工作人员要深刻认识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本次活动中,确保时间、人力、精力三集中。
2.联系实际,注重实效。要联系本职工作,把诚信宣传教育同业务工作、行业监管结合起来;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结合起来,充分注重活动的实效。
3.以点带面,持续推进。以本次活动为契机,通过集中开展宣传教育,以点带面,提升诚信理念,并坚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地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上海市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