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E6306003-2019-009 | 发布机构: | 区房管局 |
生效日期: | 2020年02月07日 | 文 号: | 嘉房管2019【220】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嘉房管2019【220】关于尽快办理安置房屋产证的函(新嘉)
上海新嘉商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月6日,嘉定区政府陆方舟区长专题调研区老城建设工作并召开工作会议,要求加快推进嘉定区“西门历史风貌区保护区”建设工作。
2019年9月,嘉定区政府对位于该历史风貌保护区中你公司承租的2008.65平方米公有产权房屋进行协议征收(该房屋产权人为上海嘉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使用人系上海烟草集团嘉定烟草糖酒有限公司),相关各方签署了《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
为落实上述老城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希你公司在具备办理条件下,尽快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安置房屋(福海路655号)不动产登记证书,以便尽快完成清河路211号的搬迁工作。
上海市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嘉定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
上海市嘉定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