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E6301000-2020-002 | 发布机构: | 区房管局 |
生效日期: | 2020年02月08日 | 文 号: | 嘉房管〔2020〕8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嘉房管〔2020〕8号嘉定区房管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各街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房管所,区住房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各相关企业单位:
根据《沪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上海发布)、《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办公室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国办、市办延长春节假期通知进一步做好本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嘉委发﹝2020﹞1号)的要求,为强化“三个覆盖”“三个一律”工作,落实节后上班的疫情防控措施,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本区房屋管理领域相关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序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总体要求,落实最严格的防控措施。根据目前上海已经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各街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房管所、区住房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各相关企业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紧密结合住宅小区、修缮工地、拆房工地、征收基地、租赁住房、受理窗口等实际情况,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要求,坚决防止疫情扩散,坚决遏制疫情蔓延。
二、细化工作举措,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一)实行区域封闭
住宅小区要实行封闭式管理,关闭无秩序维护员值守的出入口大门,如条件允许,仅开启一个出入口。快递公司、外卖等所配送的物品应送至指定存放区域进行临时存放,并通知客户自行领取。做好访客车辆和人员登记。关闭儿童区域、会所、老人活动场所等人员聚集的场所。疫情期间管理区域内所有的装修施工活动一律停止。
(二)加强体温检测
局机关、事业单位和物业服务、房屋建设、住房租赁等企业应配置体温检测设备,对进入办公区域、住宅小区、建筑工地和其他相关项目的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者才能进入,并要求其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处置流程(见附件1)。
(三)加强消毒防疫
区住房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单位租赁房项目、社会租赁房企业和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九个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做好病毒预防工作,增加接待区域、大堂、电梯厅、儿童游乐场所等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的消毒频次,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管理,对小区垃圾厢房、生活垃圾容器进行清洗和消毒。
各类受理大厅、接待窗口(点)要做好室内消毒,保持通风换气,加强保洁工作的力度和频次。墙面、地面、电梯间、公共厕所、座椅、水龙头、门把手以及取号机、自助服务设备等地方要增加消毒的频次。
各工地宿舍要做好环境清洁、通风消毒工作,清理卫生死角。同时,强化工地食堂卫生管控,严禁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野生动物。
以上场所预防性消毒要点(见附件 2)。
(四)加强人员管理
1、健康信息登记:按照“三个覆盖”和“三个一律”的要求,来沪人员主动填报《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见附件 3)并要逐一查验核对登记姓名、性别、证件号码、居住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关键信息。对于经过或来自重点地区(湖北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的地区)的人员,应报告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落实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为方便可通过登录申报平台(https://n.wdjky.com)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登录“健康云”APP 填报。单位负责来沪人员申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审核,留存备查。
2、做好个人防护:房管行业从业人员要做好自我防护,依法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如发现有发热、咳嗽、气促等类似症状,应报告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按要求规范处置。
房屋应急维修中心、物业服务企业人员入户提供维修等服务时,应落实个人防护措施;需进入已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住户房屋时,应当落实防护和消毒措施。
受理大厅和接待窗口(点)要采取网上预约、线上办理等方式,严格控制好室内人流量,尽可能避免人群集聚,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做好人员排摸:区住房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单位租赁房项目和社会租赁房企业要如实对租客姓名、来源地、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登记,对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租客进行排摸,有情况及时向街镇、区局和区防控办报告。
三、加强宣传引导,有效增强疫情防控意识
区住房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单位租赁房项目、社会租赁房企业和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配合属地街镇向居民和租户做好正面宣传和引导工作,利用“上海物业”APP、微信、小区电子屏、公告栏等方式进行卫生防疫知识和健康宣传,保障居民和租户第一时间了解相关信息,指导做好科学防护。
各修缮工地、拆房工地、征收基地,各类受理大厅、接待窗口(点)要通过张贴宣传资料、电子显示屏等加强健康和防疫工作的宣传教育。
附件:1.节后复工体温检测处置流程图
2.三类场所的消毒技术要点
3.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
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0 年 2 月 3 日
附件2
办公楼宇消毒技术要点
一、办公楼宇日常应加强清洁工作,并按以下要求开展预防性消毒工作。
消毒对象 | 消毒方式与要点 | 消毒剂及浓度 | 注意事项 |
室内空气 | 1.开窗自然通风,每日至少2次,每次30min以上。 2.不能开窗通风或通风不良的,可使用电风扇、排风扇等机械通风方式。 3.必要时使用循环风空气消毒机消毒,应持续开机消毒。 | 循环风空气消毒机建议杀菌因子为纳米或等离子。 | 1.循环风空气消毒机使用时应关闭门窗。 2.按产品使用说明书使用循环风空气消毒机,确认其使用时房间可否有人及适用面积。 |
空调等通风设备 | 1.排风扇等机械通风设备每周清洗消毒1次。 2.分体空调设备过滤网和过滤器每2周清洗消毒1次。 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每月清洗消毒 | 250mg/L~500mg/L含氯(溴)或二氧化氯消毒液浸泡或喷洒,消毒10min~30min。 | 1.消毒前先去除挡板上的积尘、污垢。 2.集中空调系统的清洗消毒应由具有清洗消毒资质的专业机构完成。 |
物体表面 | 1.经常接触或触摸的物体表面,如门把手、窗把手、台面、桌椅、扶手、水龙头、电梯按钮等每天消毒2~3次。 2.不易触及的物体表面可每天消毒1次。 3.使用消毒湿巾或抹布进行擦拭消毒或常量喷雾器喷洒消毒。 | 100mg/L微酸性次氯酸水或1%过氧化氢湿巾及消毒液或250mg/L含氯(溴)消毒液或100mg/L~250mg/二氧化氯消毒液。消毒10min~30min。 | 1.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先去除可见污染后再行喷洒消毒。消毒时物体表面被完全润湿。 2.消毒剂不得与清洗剂合用,消毒剂现配现用,消毒中抹布不得污染使用中消毒液。 3.电子设备或操作仪表等使用湿巾或酒精擦拭消毒,消毒时间完成后去除表面残留。 4.接触消毒剂时带好手套避免损伤皮肤 |
消毒对象 | 消毒方式、频次与要点 | 消毒因子、浓度及消毒时间 | 注意事项 |
地面、墙壁 | 1.一般情况下,墙面不需要进行常规消毒。 2.地面每天消毒1次。 3.当地面或墙面受到血液、体液、排泄物、呕吐物或分泌物污染时,清除污染物后,及时消毒。 4.采用拖拭、擦拭或常量喷雾器喷洒消毒。 | 250mg/L~500mg/L含氯(溴)消毒液或100mg/L~250mg/二氧化氯消毒液。消毒10min~30min。 | 消毒前先清除地面的污迹,其他同物体表面 |
洗手水池、便器 | 1.每天消毒2次。 2.使用消毒湿巾或使用浸有消毒剂的抹布擦拭消毒,或使用常量喷雾器喷洒消毒。。 | 1%过氧化氢湿巾或500mg/L~1000mg/L含氯(溴)消毒液或200mg/L~500mg/L 二氧化氯消毒液。消毒10min~30min。 | 1.每次清洁后再进行消毒。 2.擦拭时应完全覆盖物体表面、无遗漏,喷洒时应将物体表面完全润湿。 3.不得与清洗剂合用。 |
毛巾等纺织品 | 1.毛巾应专人使用。 2.每月清洗消毒1~2 次。 | 1.流通蒸汽100℃作用20min~30min。 2.煮沸消毒作用20min~30min。 3.在阳光下暴晒4h以上。 | 1.煮沸及流通蒸汽计算时间均从水沸腾时开始。 2.煮沸消毒时纺织品需完全浸没。 |
餐饮具 | 1.员工餐饮的公用餐饮具每次用餐后进行消毒 2.可采用远红外线等消毒碗柜进行消毒 | 可用流通蒸汽100℃作用20min~30min或煮沸消毒作用15min~30min。 | 1.消毒前用清水清洗,去除餐具污垢后进行消毒。 2.煮沸消毒时餐饮具需完全浸没 |
饮水机 | 1.每天消毒1次。 2.水嘴消毒可用棉签蘸取消毒液伸进水嘴中进行擦拭消毒,或用灼烧水嘴。 | 1.蘸取75%乙醇伸进水嘴中进行擦拭消毒。 2.棉签蘸取乙醇点燃,用火焰在水嘴处灼烧10s。 | 消毒完成后打开水嘴冲10s以上,去除消毒剂残留。 |
二、当出现可疑症状的病人时,应立即将病例转移到没人的房间,关闭该房间及其前面所处空调及新风系统,减少与其他工作人员接触,协助其转运就诊。转运后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病人可能污染的场所开展终末消毒工作。具体消毒方法按照《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二版)》中“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现场消毒技术指南(第二版)”要求执行。消毒人员应做好相应的个人防护措施。
工地消毒技术要点
一、工地日常应加强清洁工作,保持环境整洁干净,并按照以下要求开展预防性消毒工作。
消毒对象 | 消毒方式、频次与要点 | 消毒因子、浓度及消毒时间 | 注意事项 |
室内空气 | 1.开窗自然通风,每日至少2次,每次30min以上。 2.不能开窗通风或通风不良的,可使用电风扇、排风扇等机械通风方式。 3.必要时使用循环风空气消毒机消毒,应持续开机消毒。 | 循环风空气消毒机,建议杀菌因子为纳米或等离子。 | 1.循环风空气消毒机使用时应关闭门窗。 2.按产品使用说明书对循环风空气消毒机进行维护保养。 |
空调等通风设备 | 1.排风扇等机械通风设备每周清洗消毒1次。 2.分体空调设备过滤网和过滤器每周清洗消毒1次。 | 250mg/L~500mg/L含氯(溴)或二氧化氯消毒液,消毒10min~30min。 | 1.消毒前先去除挡板上的积尘、污垢。 2.停止集中空调系统使用。 |
物体表面 | 1.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每天消毒2次。 2.不易触及的物体表面每天消毒1次。 3.使用消毒湿巾或使用浸有消毒剂的抹布擦拭消毒,或使用常量喷雾器喷洒消毒。 | 1%过氧化氢湿巾及消毒液或250mg/L含氯(溴)消毒液或100mg/L~250mg/L二氧化氯消毒液。消毒10min~30min。 | 1.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先去除可见污染后再行消毒。 2.擦拭时应完全覆盖物体表面、无遗漏,喷洒时应将物体表面完全润湿。 3.不得与清洗剂合用。 |
地面、墙壁 | 1.一般情况下,墙面不需要进行常规消毒;地面每天消毒2次。 2.采用拖拭或常量喷雾器喷洒消毒。 | 250mg/L~500mg/L含氯(溴)消毒液或100mg/L~250mg/L 二氧化氯。消毒10min~30min。 | 1.消毒前先清除地面的污迹,其他同物体表面。 2.喷洒至表面完全润湿。 |
消毒对象 | 消毒方式、频次与要点 | 消毒因子、浓度及消毒时间 | 注意事项 |
楼梯扶手、门把手、对讲器按钮 | 1.每天消毒2~3次。 2.使用消毒湿巾或使用浸有消毒剂的抹布擦拭消毒,或使用常量喷雾器喷洒消毒。 | 1%过氧化氢湿巾及消毒液或250mg/L含氯(溴)消毒液或100mg/L~250mg/L二氧化氯消毒液。消毒10min~30min。 | 1.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先去除可见污染后再行消毒。 2.擦拭时应完全覆盖物体表面、无遗漏,喷洒时应将物体表面完全润湿。 3.不得与清洗剂合用。 |
洗手水池、便器 | 1.每天消毒2次。 2.使用消毒湿巾或使用浸有消毒剂的抹布擦拭消毒,或使用常量喷雾器喷洒消毒。 | 500mg/L~1000mg/L含氯(溴)消毒液或200mg/L~500mg/L 二氧化氯消毒液。消毒10min~30min。 | 1.每次清洁后再进行消毒。 2.擦拭时应完全覆盖物体表面、无遗漏,喷洒时应将物体表面完全润湿。 3.不得与清洗剂合用。 |
毛巾、台布等纺织品 | 1.毛巾应专人使用。 2.每月清洗消毒1~2 次。 | 1.流通蒸汽100℃作用20min~30min。 2.煮沸消毒作用20min~30min。 3.在阳光下暴晒4h以上。 | 1.煮沸及流通蒸汽计算时间均从水沸腾时开始。 2.煮沸消毒时纺织品需完全浸没。 |
餐饮具 | 1.餐饮具专人使用,用后清洗,保持干净。 2.共用的餐饮具每餐使用后消毒。 | 1.流通蒸汽100℃作用20min~30min。 2.煮沸消毒作用20min~30min。 | 1.煮沸及流通蒸汽计算时间均从水沸腾时开始。 2.煮沸消毒时餐饮具需完全浸没。 |
饮水机 | 1.每天消毒1次。 2.水嘴消毒可用棉签蘸取消毒液伸进水嘴中进行擦拭消毒,或用灼烧水嘴。 | 1.蘸取75%乙醇伸进水嘴中进行擦拭消毒。 2.棉签蘸取乙醇点燃,用火焰在水嘴处灼烧10s。 | 消毒完成后打开水嘴冲10s以上,去除消毒剂残留。 |
二、对于重点人员隔离观察期间的消毒按照《上海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点人员隔离观察工作流程和要求》中的消毒要求执行。消毒人员应做好相应的个人防护措施。
三、出现可疑症状的人员时,工地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可疑病例生活和工作等可能污染的场所开展终末消毒工作。具体消毒方法按照《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二版)》中“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现场消毒技术指南(第二版)”要求执行。消毒人员应做好相应的个人防护措施。
社区消毒技术要点
一、社区日常应加强清洁工作,保持社区环境整洁干净,并按照以下要求开展预防性消毒工作。
消毒场所和对象 | 消毒方式、频次与要点 | 消毒因子、浓度及消毒时间 | 注意事项 | |
社区室外环境(包括室外活动设备、绿化和道路等) | 一般情况下,不需要进行常规消毒。如怀疑被病人污染,经专业人员评估后确认是否需要开展消毒 | |||
社区会所、保安门卫室 | 室内空气 | 1.开窗自然通风,每日至少2次,每次30min以上。 2.不能开窗通风或通风不良的,可使用电风扇、排风扇等机械通风方式。 3.必要时使用循环风空气消毒机消毒,应持续开机消毒。 | 循环风空气消毒机,建议杀菌因子为纳米或等离子。 | 1.循环风空气消毒机使用时应关闭门窗。 2.按产品使用说明书对循环风空气消毒机进行维护保养。 |
空调等通风设备 | 1.排风扇等机械通风设备每周清洗消毒1次。 2.分体空调设备过滤网和过滤器每周清洗消毒1次。 | 250mg/L~500mg/L含氯(溴)或二氧化氯消毒液,消毒10min~30min。 | 1.消毒前先去除挡板上的积尘、污垢。 2.停止集中空调系统使用。 | |
物体表面 | 1.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每天消毒2次。 2.不易触及的物体表面每天消毒1次。 3.使用消毒湿巾或使用浸有消毒剂的抹布擦拭消毒,或使用常量喷雾器喷洒消毒。 | 1%过氧化氢湿巾及消毒液或250mg/L含氯(溴)消毒液或100mg/L~250mg/二氧化氯消毒液。消毒10min~30min。 | 1.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先去除可见污染后再行消毒。 2.擦拭时应完全覆盖物体表面、无遗漏,喷洒时应将物体表面完全润湿。 3.不得与清洗剂合用。 |
消毒场所和对象 | 消毒方式、频次与要点 | 消毒因子、浓度及消毒时间 | 注意事项 | |
社区会所、保安门卫室 | 地面、墙壁 | 1.一般情况下,墙面不需要进行常规消毒;地面每天消毒2次。 2.采用拖拭或常量喷雾器喷洒消毒。 | 250mg/L~500mg/L含氯(溴)消毒液或100mg/L~250mg/L 二氧化氯。消毒10min~30min。 | 1.消毒前先清除地面的污迹,其他同物体表面。 2.喷洒至表面完全喷湿。 |
楼道 | 楼梯扶手、门把手、对讲器按钮 | 1.每天消毒2~3次。 2.使用消毒湿巾或使用浸有消毒液的抹布擦拭消毒,或使用常量喷雾器喷洒消毒。 | 1%过氧化氢湿巾及消毒液或250mg/L含氯(溴)消毒液或100mg/L~250mg /L 二氧化氯消毒液。消毒10min~30min。 | 1.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先去除可见污染后再行消毒。 2.擦拭时应完全覆盖物体表面、无遗漏,喷洒时应将物体表面完全喷湿。 3.不得与清洗剂合用。 |
地面、墙壁 | 1.一般情况下,墙面、地面不需要进行常规消毒。 2.采用拖拭或常量喷雾器喷洒消毒。 | 250mg/L~500mg/L含氯(溴)消毒液或100mg/L~250mg/L 二氧化氯消毒液。消毒10min~30min。 | 1.消毒前先清除地面的污迹,其他同物体表面。 2.喷洒至表面完全喷湿。 | |
箱式电梯 | 空气 | 1.常开换气设备. | 定期对换气设备进行维护和清洁 | |
按钮
| 1.每天消毒2~3次。 2.使用消毒湿巾或使用浸有消毒剂的抹布擦拭消毒。 | 1%过氧化氢湿巾及消毒液或250mg/L含氯(溴)消毒液或100mg/L~250mg /L 二氧化氯消毒液。消毒10min~30min。 | 1.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先去除可见污染后再行消毒。 2.擦拭时应完全覆盖物体表面。 3.不得与清洗剂合用。 |
消毒场所和对象 | 消毒方式、频次与要点 | 消毒因子、浓度及消毒时间 | 注意事项 | |
箱式电梯 | 箱体内表面 | 1.每天消毒1~2次。 2.使用消毒湿巾或使用浸有消毒剂的抹布擦拭消毒,或使用常量喷雾器喷洒消毒。 | 1%过氧化氢湿巾及消毒液或250mg/L含氯(溴)消毒液或100mg/L~250mg /L 二氧化氯消毒液。消毒10min~30min。 | 1.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先去除可见污染后再行消毒。 2.擦拭时应完全覆盖物体表面、无遗漏。喷洒时应将物体表面完全喷湿。 3.不得与清洗剂合用。 |
垃圾存储点 | 垃圾和物体表面 | 1.每天消毒2次。 2.垃圾桶表面使用消毒湿巾或使用浸有消毒剂的抹布擦拭消毒,或使用常量喷雾器喷洒消毒。 3.垃圾使用常量喷雾器喷洒消毒。 | 1000mg/L~2000mg/L含氯(溴)消毒液或二氧化氯消毒液。消毒4小时以上。 | 不得与清洗剂合用。 |
二、对于重点人员隔离观察期间的消毒按照《上海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点人员隔离观察工作流程和要求》中的消毒要求执行。消毒人员应做好相应的个人防护措施。
三、出现可疑症状的人员时,社区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可疑病例生活和工作等可能污染的场所开展终末消毒工作。具体消毒方法按照《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二版)》中“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现场消毒技术指南(第二版)”要求执行。消毒人员应做好相应的个人防护措施。
附件3
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
年 月 日
姓名 | 身份证/ 护照号 |
联系方式 | ||||
在沪居住(暂住)地址 | ||||||
是否自湖北省出发(□是□否),如是,填写离开日期: □湖北省武汉市 □湖北省除武汉市 |
□火车车次 □飞机航班 □汽车班次及车牌 □自驾车牌 | |||||
沿途是否经停(□是□否),如是,停留地点: □湖北武汉 □湖北省除武汉外: □除湖北省: |
同行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 | |||||
体温 | ||||||
目前健康状况: □咳嗽□咳痰□流涕 □咽痛□胸痛胸闷 其他 □无上述异常症状 | ||||||
本人承诺以上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 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填报人: 填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