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E6307000-2021-003 | 发布机构: | 区房管局 |
生效日期: | 2021年09月22日 | 文 号: | 嘉房管〔2021〕19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嘉房管〔2021〕19号关于开展2021年嘉定区“物业管理精品小区”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期,是上海建设“五个中心”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关键时期,是嘉定全力打造创新活力之城的关键时期。
为紧密围绕全力打造创新活力之城的目标,顺应国际大都市住房发展规律。为继续坚持住房发展从重服务城市建设到重服务城市管理转变要求,以增强广大居民在住房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我区将组织开展2021年“物业管理精品小区”创建活动。通过树立“物业管理精品小区”典型,发挥标杆引领效应,推广小区治理经验,提高我区整体物业服务水平。为确保创建活动有序进行,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物业管理精品小区”建设创建标准
根据我区现有住宅小区实际情况,创建15个“物业管理精品小区”。
(一)基本要求
参与创建“物业管理精品小区”建设的住宅小区,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小区建筑面积一般在5万平方米以上,新建项目业主入住率不得低于80%并使用一年以上,且物业管理费收缴率达到95%以上;
2、申报之月的前一年及创建年度内,物业企业无失信记分、项目经理无失信记分、无责任事故和媒体曝光事件;
3、项目必须由申报企业服务管理满1年以上(以物业管理服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小区已组建业委会且运作有序,规范化运作评估得分80分以上,无重大信访矛盾投诉;
5.开展物业管理党建引领工作,落实“一会一组”(管家议事会,管家执行组)工作平台,居民区党组织发挥社区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二)物业管理精品创建标准
参与创建“物业管理精品小区”的住宅小区,在达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应按照《嘉定区物业管理精品小区标准》评分在90分以上,具体创建标准和评分规则(见附件1)。
申报时间和评选方式
(一)报名阶段(2021年9月-10月):各街镇填写创建申报表(见附件2),并将申报材料电子档(含5张JPG/JPEG格式的高清照片)和加盖公章的申报表纸质版,上报嘉定区住房保障与房屋管理局物业科,严佳蔚,59533094,每个街镇申报1-2个。
(二)创建阶段(2021年11月-12月):进行精品小区的创建,组织专家组根据申报情况对候选小区进行实地勘察,了解小区总体情况及主要特色,对照要求打分评定是否符合创建要求。
(三)交流阶段(2022年1月-2月):创建成功的精品小区将好的工作做法经验在全区进行交流宣传,以点带面,进一步推动党建引领下的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提升业主满意度。
三、“物业管理精品小区”创建工作要求
“物业管理精品小区”创建活动是充分展示近年来住宅小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工作成效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我区物业管理监管、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加强业委会规范化建设,推动三驾马车干事创业的重要环节,更是以点带面,推动物业管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作抓手。各街镇要高度重视此次创建活动,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加强宣传,广泛发动
各街镇要着力宣传“物业管理精品小区”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鼓励并指导辖区内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引导广大业主为“物业管理精品小区”创建献计献策。
聚焦重点,精心组织
各街镇要聚焦创建特色,精心培育参建小区,把创建活动做实做精,要推动解决相关小区治理顽疾,提升小区居民满意度。
诚实守信,求真务实
凡参加创建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本着诚实守信的精神,所申报材料务必真实,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创建资格,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记入信用档案。
树立典型,总结经验
各街镇要扩大创建活动覆盖面,确保本辖区内各类特色小区都有创建,做到边创建边总结,将先进典型经验在本辖区内复制推广,不断扩大精品小区创建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推动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附件:1、嘉定区“物业管理精品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
2、嘉定区“物业管理精品小区”创建申报表
上海市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