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E6306003-2016-017 | 发布机构: | 区房管局 |
生效日期: | 2016年04月26日 | 文 号: | 嘉房管〔2016〕71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嘉房管〔2016〕71号关于印发《嘉定区建构筑物拆除行业 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嘉定区建构筑物拆除行业2016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6年4月26日
嘉定区建构筑物拆除行业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区建构筑物拆除行业要学习领会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强化“红线意识”、筑牢“底线思维”的城市运行和安全生产保障要求,落实市拆房办年度工作安排,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杜绝重大事故,控制伤亡事故,提高文明施工程度,巩固去年的成效,努力实现拆房施工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平稳受控状态。
一、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区、各街镇和各建设单位的拆房管理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和办法,坚持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按照“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厘清安全监管职责,细化安全责任制,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督促拆除施工企业强化和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同时,认真履行好拆除工程项目的属地监管职责。
拆除施工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细化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健全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应组织制定企业全员岗位安全责任指导意见,推动企业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加强关键作业岗位管理和现场管理。
二、根据新形势,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管
在市住建委、市拆房办的统一指导、部署下,根据新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其实施意见,妥善处理好现有拆除施工企业的资质并轨工作。拆除施工企业要主动适应新形势下的标准要求,加大队伍、人才建设,在最短时间内达到和符合基本标准要求。
区和各街镇拆房管理部门应重点加强对大型拆除基地的安全生产监管。严格执行拆除项目备案、报监手续,重点对施工企业施工组织方案、开工条件、现场安全管理、施工安全防护保障、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机械设备完好善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查核。结合机构调整之际,完善拆房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专项检查,加强在拆项目监管,继续组织开展“清剿火患”、“防台防汛”、“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各类专项检查。同时,组织经常性、有针对性的定时或不定时的日常安全检查。加强对拆除施工企业的拆除机械设备管理、防护脚手架搭设、民工宿舍管理、施工电器使用、消防措施落实等方面的安全检查。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新的资质要求,依法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拆除施工企业,并负责拆除工程各阶段安全工作的协调管理,督促拆除施工企业及其他参与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责任。根据定额标准,支付给拆除施工企业足额的安全、文明和工程监理等费用,有利于施工企业做好工程管理。对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施工企业、发包方式不符合规定或不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的单位,区拆房管理部门将通报相关部门,并要求立即停工整改。
拆除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负责,定期开展对企业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治理工作,提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的能力。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关键岗位应当按照各自分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在拆除施工现场在岗带班,不得擅自脱岗。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施工企业及个人,市、区拆房管理部门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并将处罚信息录入至信用信息系统。
三、以控制扬尘污染为重点,提高文明施工水平
针对目前日益提高的大气污染防控要求,各单位拆房管理部门要对相关防控措施要求进行再落实、再提醒、再督促,落实解决信息传递不及时、疏于传递等重点突出问题。各拆除施工企业在临时管控或预警信息发布期间,必须严格、及时响应,并落实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根据《上海市拆房、拆违工地扬尘噪声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在满足规模要求的拆房工地内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施工企业要继续认真按照《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及实施细则中涉及拆除施工的相关要求组织施工,不断提高文明施工水平。在噪音、扬尘控制方面,积极推行低噪音、低振动拆除施工设备,采用湿式作业施工,降低扬尘;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的“五牌一图”、“施工铭牌”及施工现场管理要求。
四、健全应急处置制度,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继续加大对拆除工程项目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力度,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抢险和事故灾害处置演练。在重要节假日及灾害性气候期间,区拆管站、街镇拆房管理部门和各拆除施工企业应落实好值班制度,且保证联络信息畅通。拆除施工企业应落实应急队伍,储备救援物资,做到有备无患。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快速应对突发事件,迅速组织应急救援。
五、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单位要深刻吸取“12.31”外滩拥挤踩踏事件的教训,加大对拆除工程项目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力度,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抢险和事故灾害处置演练。在重要节假日及灾害性气候期间,各单位和各拆除施工企业应坚持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非值班人员手机应保持开机状态,保证联络信息畅通。落实应急队伍,储备救援物资,做到有备无患。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快速应对突发事件(事故),迅速组织应急救援。
六、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各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拆除行业“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周”、“防灾减灾日”等专题宣传活动,普及安全防护、灾害逃生、应急救援等知识,将应急演练与技术比武相结合,提高行业人员安全意识、素养和逃生救援能力,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安全氛围。各拆除施工企业要以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为契机,有计划、分层次地推动企业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