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E6310000-2016-068 | 发布机构: | 区房管局 |
生效日期: | 2016年09月05日 | 文 号: | 嘉房管〔2016〕185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嘉房管〔2016〕185号关于推进《本区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安装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镇、工业区、菊园新区,各房产企业等相关单位:
根据《嘉定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6-2017)》(嘉府发〔2016〕28号)的相关要求,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负责牵头协调住宅小区充电桩(EVCARD)安装工作的持续实施。为有序推进本区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EVCARD)安装工作,经研究,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原则
根据本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总体部署,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工作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居民自愿、分类实施”原则,加快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EVCARD)服务网点布局建设,推动新能源汽车商业领域应用及发展。
二、实施范围
1、对于已建住宅小区,应由所在街镇、居委会等根据居民意见征询的结果,确定是否实施安装充电桩。若居民意见征询通过的,应将具体安装数量及位置书面上报我局。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老旧小区原则上不少于5个充电桩。
2、对于纳入计划实施的综合改造工程的老旧小区,应由所在街镇、实施单位根据居民意见征询的结果,确定是否实施安装充电桩。若居民意见征询通过的,应在综合改造工程实施方案中明确具体安装数量及位置,并予以公示。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老旧小区原则上不少于5个充电桩。
3、对于规划建设中的新建小区,应按照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设计方案评审阶段明确充电桩的安装数量及安装要求,我局将以此作为今后办理入户许可阶段的审核内容之一。
三、实施主体
根据《嘉定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6-2017)》(嘉府发〔2016〕28号)相关精神,全区住房小区充电桩(EVCARD)安装运行及日常维修保养等费用均由上海国际汽车城新能源汽车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承担。
四、工作机制
请各街镇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EVCARD)安装工作,从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发,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形成有效工作机制,全面助推我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发展。
特此通知。
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