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E6310000-2016-069 | 发布机构: | 区房管局 |
生效日期: | 2016年09月12日 | 文 号: | 嘉房管〔2016〕186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嘉房管〔2016〕186号关于南翔镇火车站路185弄8-9号等四栋房屋 安全隐患处置工作报告的复函
上海绿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贵集团公司《关于“南翔镇火车站路185弄8-9号等四栋老旧住房安全隐患处置工作的报告”》收悉,现作如下回复:
一、根据“谁开发、谁负责”的原则,同意由你集团公司负责南翔镇火车站路185弄8-9号、南翔镇火车站路185弄18-19号、新成路街道迎园东一坊36-39号、新成路街道迎园路415弄19-22号上述四栋房屋的安全隐患处置工作。
二、上述四栋房屋的安全隐患处置工作我局不再审批,全部由你集团公司负责处置,修缮资金由你集团公司筹措落实。
三、同意你集团公司的修缮计划:2016年9月启动项目进场施工;2016年12月全部竣工。确保年内完成上述四栋房屋的处置任务。
四、在实施修缮工作中,请你集团公司务必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做到“安全第一质量至上”;项目竣工后,需由你集团公司组织房屋所在地街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
公司等相关单位共同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竣工验收后报我局修缮中心备案。
特此函复。
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