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E6310000-2016-069 发布机构: 区房管局
生效日期: 2016年09月12日 文 号: 嘉房管〔2016〕186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嘉房管〔2016〕186号

关于南翔镇火车站路185弄8-9号等四栋房屋 安全隐患处置工作报告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6-09-12 浏览次数: 【字体:

上海绿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贵集团公司《关于“南翔镇火车站路185弄8-9号等四栋老旧住房安全隐患处置工作的报告”》收悉,现作如下回复:

一、根据“谁开发、谁负责”的原则,同意由你集团公司负责南翔镇火车站路185弄8-9号、南翔镇火车站路185弄18-19号、新成路街道迎园东一坊36-39号、新成路街道迎园路415弄19-22号上述四栋房屋的安全隐患处置工作。

二、上述四栋房屋的安全隐患处置工作我局不再审批,全部由你集团公司负责处置,修缮资金由你集团公司筹措落实。

三、同意你集团公司的修缮计划:2016年9月启动项目进场施工;2016年12月全部竣工。确保年内完成上述四栋房屋的处置任务。

四、在实施修缮工作中,请你集团公司务必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做到“安全第一质量至上”;项目竣工后,需由你集团公司组织房屋所在地街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

公司等相关单位共同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竣工验收后报我局修缮中心备案。

特此函复。

 

 


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