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E6308000-2016-060 | 发布机构: | 区房管局 |
生效日期: | 2016年09月21日 | 文 号: | 嘉房管〔2016〕193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嘉房管〔2016〕193号关于同意调拨轨交十四号线封浜站涉及江桥镇吴杨路135弄80户居民征收房源的复函
上海市嘉定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
你单位《关于调拨轨交十四号线封浜站涉及江桥镇吴杨路135弄80户居民征收房源的函》(嘉征[2016]35号)收悉。现为了加快推进轨交十四号线封浜站建设工作,经研究,同意调拨住宅88套,共计建筑面积8392.12平方米(最终以实测为准),所涉安置房源位于江桥镇的G、I地块,上述房源只能用于该范围内的居民安置,不得另作他用。
同时,请你单位按照《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关于进一步加强嘉定区区属动迁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嘉府发[2014]57号)有关规定,会同江桥镇启动动迁安置工作,严格审核动迁安置对象,按规范要求使用房源。动迁安置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对房源使用情况进行梳理,使用情况函告我局,多余房源及时收回。
特此函告。
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