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E6307000-2017-001 | 发布机构: | 区房管局 |
生效日期: | 2017年03月13日 | 文 号: | 嘉房管〔2017〕38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嘉房管〔2017〕38号关于开展2017年度嘉定区物业管理“五优” 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度嘉定区物业管理“五优”
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切实加强我区物业管理,培育和树立品牌、发挥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的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全力打造平安、规范、文明、和谐物业,现计划在全区开展“2017年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优秀物业管理处、优秀保安门岗、优秀物业管理项目经理、优秀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创建评选活动(以下简称物业管理“五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五大发展理念”和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要求, 牢牢把握区第六次党代会提出的“产业精准转型、城市精美成长、民生精细服务、干部精神振奋”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现代化新型城市“宜居宜业宜人”内涵品质,以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水平、提高物业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和优化业主居住环境为重点,努力创建环境整洁、治安良好、服务完善、专业过硬、和谐有序的物业管理小区,为我区争创全国文明城区奠定良好基础。
二、组织机构
嘉定区物业管理“五优”评选活动由上海市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和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第八工作委员会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创建活动方案和评选标准,组织评选与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上海市物业管理协会第八工作委员会秘书处,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三、评选范围
全区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商品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处、保安门岗、项目经理、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四、申报条件
(一)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申报条件
1、符合全国文明城区创建相关要求;
2、小区建筑面积一般在3万平方米以上,老旧小区及保障房小区面积标准可适当放宽,小区交付入住满三年以上;
3、房屋维修资金筹集到位,无违规使用情况发生;
4、创建年度内无责任事故、无严重投诉和媒体曝光事件;
5、项目必须由申报企业服务管理满两年以上;
6、只负责部分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的项目不能申报。
(二)优秀物业管理处申报条件
1、符合《嘉定区物业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要求之物业管理处规范性建设条件;
2、小区交付入住满三年以上;
3、申报之月的前一年内,管理区域内无责任事故、无有效投诉和媒体曝光事件。
(三)优秀保安门岗申报条件
1、符合全国文明城区创建相关要求;
2、符合《嘉定区物业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要求之保安门岗建设要求。
3、小区交付入住满三年以上。
(四)优秀物业管理项目经理申报条件
1、在项目经理岗位上任职三年以上,目前仍任职项目经理;
2、管理的项目获得过区、县以上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授予的先进称号;
3、小区经理考核中无不良记录;
4、申报之月的前一年内,管理区域内无责任事故、无有效投诉和媒体曝光事件;
5、优秀事迹被嘉定物业简报或街镇以上媒体报道的优先考虑。
(五)优秀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申报条件
1、在申报的岗位上连续工作三年以上;
2、专业技能过硬,爱岗敬业,服务自律业主满意度高;
3、优秀事迹被嘉定物业简报或街镇以上媒体报道的优先考虑。
五、评选方法
1、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参照《嘉定区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见附件一)考评。其中属老旧小区及保障房小区得分在90分以上;商品房小区得分在93分以上;商品房小区中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每月超过3元的,需得分在96分以上,方可获评嘉定区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
2、优秀物业管理处、优秀保安门岗参照《嘉定区物业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要求,并综合区房管局、街道、居委会、业委会、服务对象等方面的意见考评。
3、优秀物业管理项目经理、优秀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评选不设统一标准,具体根据企业提供事迹材料,综合区房管局、街道、居委会、业委会、服务对象等方面的意见考评。
4、评选年限。评比每两年进行一次,其荣誉称号实行届期制,有效期为两年,期满后荣誉称号自然取消,可参加下一年度的评比。凡届期内被评为上海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的, 下一年度参加市级复评即可,不再参加区级申报创建工作。
六、评选数量
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申报数量为本区域商品房住宅小区总数的8%以内;优秀物业管理处、优秀保安门岗、优秀项目经理申报数量为本区域商品房住宅小区总数的5%以内;优秀物业从业人员申报数量为本区域商品房住宅小区总数的10%以内。
七、具体步骤
1、创建申报(3月—4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申报条件,于3月初根据申报选项,填写对应申报表(具体见附件),经各街镇房管所初审汇总后报评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优秀物业项目经理和优秀物业从业人员的还需形成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请各房管所于4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区房管局物业管理科邵佳妮,联系电话:59528575;汇总表(附件八)电子版报送至物业科邮箱jd******094@126.com。
2、创建实施(4月—8月)。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相关标准及评分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评优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开展半年创建检查,推动各小区创建工作的有序开展。
3、创建考评(9月-10月)。评优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创建名单和前期推进情况组织考评组进行实地检查、考核、评分,根据考评情况确定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优秀物业管理处和优秀保安门岗。根据推荐名单,先进事迹材料,综合、街道、居委会、业委会、服务对象等方面的意见考评确定优秀物业项目经理、优秀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4、总结表彰(11月-12月)。召开表彰大会对物业管理“五优”评选活动中获评的企业和个人进行表彰。
八、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开展评选表彰活动是加强我区物业管理、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干事创业的重要环节,各创建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责任落实到人,并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富有成效。
2、 加强宣传,突出重点。区房管局、市协会第八工作委员会将通过多种形式,向各物业服务企业宣传评选“五优”活动的重要意义。各物业服务企业应结合创建活动,在企业内部和企业所管理的小区内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提高业主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3、 总结经验,弘扬先进。要把创建评选工作作为总结经验、发现典型、查找问题、推进工作的过程,进一步总结、改进和创新。同时,要做好优秀典型的宣传推广、示范引领工作,先进经验得以传播、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推进我区物业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1、嘉定区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
2、嘉定区物业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要求
3、2017年嘉定区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申报表
4、2017年嘉定区优秀物业管理处创建申报表
5、2017年嘉定区优秀保安门岗创建申报表
6、2017年嘉定区优秀物业管理项目经理推荐表
7、2017年嘉定区优秀物业管理从业人员推荐表
8、2017年区五优推荐统计表
上海市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第八工作委员会
2017年3月13日